质量总监 55-75k·15薪
天津 5-10年 统招本科 招1人 8月14日更新
收藏
avator
阮女士 2天前在线 已认证
教学教务主管 · 上海帝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简历处理快 回复速度快
聊一聊
职位介绍
岗位职责: 国际注册高级工程师/经理 地点: 南京 负责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如欧盟、美国及其他区域)的注册策略制定与申报执行; 编制、审核和提交CE、FDA及其他国际市场的注册技术文件(如技术文档/510(k)/PMA等); 跟踪并解读国际医疗器械法规动态(如EU MDR、FDA法规等),为研发、质量和市场团队提供法规咨询与合规指导; 与跨部门团队(研发、临床、质量等)紧密协作,确保注册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负责与当地主管部门及公告机构/审核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推动注册项目按期获批; 维护产品上市后的合规性,包括变更注册、续展及不良事件上报等。 广告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材料等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加分项)。 经验要求: 具备 8年以上 医疗器械国际注册经验; 产品要求: 必须具有三类有源医疗器械的注册成功经验(硬性条件); 法规技能: 精通欧盟MDR法规及CE认证流程;若具备美国FDA注册及申报经验(如510(k), PMA)将作为重要加分项; 语言能力: 英语可作为工作语言,具备优秀的英文读写及沟通能力; 综合素质: 具备出色的跨部门沟通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抗压能力。 任职资格: 质量高级总监 - 地点:丹阳 岗位职责: -全球质量体系架构: 基于FDA QSR 820、欧盟MDR及ISO 13485标准,全面重构并优化公司现有质量体系,确保体系既能满足欧美严苛监管,又能支撑业务的高速发展。 - 合规赋能: 作为质量领域的SME(主题专家),为法规注册(RA)团队提供强有力的体系支持。确保设计历史文档(DHF)、器械历史记录(DHR)及技术文档(Technical Documentation)符合审核要求,助力产品注册通关。 -全流程质量管控: 统筹研发质量(DQA)、供应商质量(SQE)、生产过程质量(PQE)及上市后监督(PMS/CAPA)。建立“质量源于设计(QbD)”的文化,推动零缺陷管理。 -审核与改进: 主导应对来自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FDA及大客户的审核,牵头整改措施的落实。推动数据驱动的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提升体系韧性。 -团队与文化建设: 领导并培养一支具备国际视野的质量团队,提升全员合规意识,打造适应快节奏出海需求的敏捷组织。 -跨部门协同: 深度介入新产品开发(NPD)流程,从质量与合规角度评审关键里程碑,确保风险前置管理。 任职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微电子或相关专业。 -15年以上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经验,必须具备血糖监测(BGM/CGM)或相关植入/高风险器械经验。 -核心门槛: 精通美国FDA QSR 820及欧盟MDR法规,必须具备搭建或重塑QMS以应对FDA及MDR审核的成功实战经验(无需负责具体注册递交,但必须懂注册逻辑)。 -熟悉ISO 13485 及中国NMPA法规要求。 -具备极强的体系逻辑思维能力,能将复杂的法规要求转化为可落地的业务流程。 -出色的领导力与跨部门沟通技巧,英语为必备工作语言(听说读写流利),能无障碍阅读法规原文及撰写质量文件。 -适应民营企业的灵活性与快节奏,具备优秀的抗压能力。 质量体系高级经理/副总监 地点:丹阳 岗位职责: -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和宣贯,提升业务工作中体系运行效率。 -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改进,以符合MDR/IVDR以及FDA的要求。 - 落实新产品线质量体系转移、优化审核 ,支持产品注册申报相关要求。 - 组织内审及外部审核,协调公司各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并落实不符合项整改。 - 组织开展国家法规、标准及质量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 组织变更管理及CAPA措施的落实。 - 定期质量体系运行要素统计分析,根据风险评估制定或推动实施相应改善措施。 - 根据市场产品监管法规,识别潜在风险并组织采取措施,以规避合规性问题发生。 - 部门人员的能力培养以及管理,以不断提升能力绩效。 任职资格: - 本科以上学历,化学、电子电气、自动化、软件等相关专业;英文能力良好; - 有0-1搭建质量体系的全流程经验。 - 有丰富的医疗器械ISO 13485质量体系管理经验,有FDA体系建立经验优先; - 熟悉NMPA法规,有欧盟或海外市场法规经验优先; - 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其他信息
语言要求:不限
行业要求:制药

猎聘温馨提示:

1. 如您发现平台内招聘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请立即举报
  • · 扣押您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件;
  • · 要求您提供担保人、担保金或者以其他名义向您收取财物( 如培训费、体检费、资料费、置装费、押金等);
  • · 强迫您入股或者向您集资;
  • · 以招聘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 · 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信息;
  • · 工作时长违反劳动法规定;
  • · 存在其他损害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如您应聘的岗位属于涉外劳务合作/海外岗位的,请务必核实招聘方对外劳务合作资质取得情况,同时注意自身资金安全,防范招聘欺诈。
3. 本平台招聘方不向求职者提供任何收费服务。
查看全部
更新时间: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