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洛阳市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河南省委、省政府鼓励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和重点支持上市旅游企业,以重大文旅项目开发、重要文旅资源运营、新兴文旅业态引领为主要功能,聚焦文化、旅游、航空、体育、康养五大产业板块,产业涉及文创、会展、演艺、酒店、景区、休闲度假区、智慧旅游、文旅商综合体、职业体育、航线运营、通用航空、金融等领域。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管理类岗位和其他专员类岗位共计2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择优录取。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素质优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认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并愿意在洛阳高质量推进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建功立业,具有担当、创新、开放、共赢意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管理人员应熟悉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
5.勇于开拓创新,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在之前岗位上有较为突出的业绩,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与招聘岗位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任职条件及能力要求
1.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所有岗位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日。中共党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见职位发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背景调查(深入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上述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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